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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分享文化

从过去延续下来的共同体分享文化“合作劳力”,“义务劳动”

合作劳力是指各关系比较亲近的村落内形成小集团,相互合作的共同劳动。在农村又叫做义务劳动,以前耕地或种庄稼等个人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体力劳动都会召集村里的团体或部分力量共同完成,形成互相帮助的风俗。

义务劳动的特点之一就是限具有一定体力的成年男子参与村庄义务劳动。这也与种田有关联,因为种田主要是男人做的事情,这也反映出社会经济活动的条件。如果说义务劳动与水田有关,那么合作劳动则主要是旱田适用的劳动形态。
义务劳动的组成人员一般是3~6个人,补充农家不足的人手,用于盖房子或挖井、推磨等工作。因此义务劳动大部分是一个村庄里亲戚或近邻之间相互帮助形成的组织。个人或小集团间的这种善行,需要具备相互辅助意识和义气这样的精神姿态,有时候也是基于彼此处境相似,需要协助的观念下形成的。

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无形文化财产的“泡菜腌制文化”

韩国的泡菜腌制文化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无形文化财产的代表目录里。 在第8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无形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间委员会上,最终确定将‘泡菜腌制文化(Kimjang : Making and Sharing Kimchi in the Republic of Korea)’列入人类无形文化遗产的代表目录(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里。委员会上指出“泡菜腌制文化是韩国人经过数代流传下来,通过邻里分享泡菜,提高共同纽带感,促进共同体间的沟通,从而在提高无形文化遗产价值上做出贡献,获得了极高的评价,委员会全体一致认可列入目录”。

韩国的泡菜腌制文化不仅仅是指腌制食物或泡菜,而是家庭成员间互相合作的家庭大事,根据地区不同,还结合邻里力量,举办村庄活动

济州独特的分享文化“合作劳力”

这是济州岛特有的民俗文化,与大陆的合作劳力相同。合作劳力是生产共同体中实行的习惯,具有超出单纯的合作劳动以上的意义。

合作劳动是指“共同劳动”的名词,一同交换分享的意思。一般的农活都是邻里间相互帮忙共同劳动完成的。济州岛的各个村庄又被分为几个小组织,互相帮助,形成了协作组织(協部組織)。不局限于制定的项目(座目)和内部规则,村子里有累活的话临时形成集团,制定顺序一同干活。一般是盖房子、盖屋檐、庄稼活、从山上砍树下来、转石磨、耕地、清扫村子或有临时的劳务及农活时,就会形成组织,互相帮助。